|
一、抽查基本情况:
今年第2季度我市(含禅城区、南海区、顺德区、三水区和高明区)共抽查了1616家企业生产的产品2693批次,合格2334批次,抽查合格率为86.7%。与上季度相比,抽查合格率上升了2.1个百分点。其中佛山质检所抽查882家企业生产的产品1348批次,合格1174批次,抽查合格率87.1%;顺德区局抽查了734家企业生产的产品1345批次,合格1160批次,抽样合格率为86.2%。
各类产品的抽查情况如下:
|
序号
|
产品类别
|
抽查企业数(家)
|
不合格企业数(家)
|
检验批次
|
合格批次
|
批次合格率(%)
|
上季度批次合格率(%)
|
与上季度对比(%)
|
|
01
|
农用产品
|
41
|
1
|
135
|
134
|
99.3
|
100
|
-0.7
|
|
02
|
加工食品饮料
|
90
|
16
|
139
|
120
|
86.3
|
96.7
|
-10.4
|
|
03
|
家用电器
|
245
|
73
|
366
|
288
|
78.7
|
90.4
|
-11.7
|
|
04
|
轻工产品
|
417
|
67
|
700
|
619
|
88.4
|
85.7
|
+2.7
|
|
05
|
纺织鞋类产品
|
370
|
66
|
521
|
428
|
82.1
|
56.7
|
+25.4
|
|
06
|
化工产品
|
17
|
1
|
39
|
38
|
97.4
|
100
|
-2.6
|
|
07
|
建材产品
|
204
|
23
|
428
|
389
|
90.9
|
100
|
-9.1
|
|
08
|
机电产品
|
229
|
12
|
361
|
314
|
87.0
|
87.7
|
-0.7
|
|
09
|
冶金金属制品
|
2
|
0
|
2
|
2
|
100.0
|
96.0
|
+4.0
|
|
10
|
其它
|
1
|
0
|
2
|
2
|
100.0
|
100
|
0
|
|
合计
|
1616
|
284
|
2693
|
2334
|
86.7
|
84.6
|
+2.1
|
二、抽查结果分析
从总体看,第2季度定期检验的产品抽查合格率与上季度相比有所上升。
轻工、纺织鞋类产品、冶金等行业的抽查合格率比上季度有所上升。其中,小麦粉、大米、调味品、保健食品、白酒、啤酒、空调器、纸制品、电热、燃气热水器、燃气灶具、布、棉纺品、毛织品、丝麻制品、化学试剂、砖瓦、装饰材料、人造板、电动工具、电工仪器仪表、不锈钢型材等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%;合格率较低的产品有收录机、音响设备(60.0%)、非酒精饮料(66.7%)、服装(65.6%)、家具(79.6%)。
(一)收录机及音响设备:共抽查15批次,合格9批次,合格率为60%,主要不合格项目有⑴标记和使用说明:反映出企业对产品安全标识认识不足,在产品设计时忽视了必要的安全标记,例如佛山市环市镇科迪电子厂生产的A-28型声频功率放大器的熔断器标记,使用说明标记等均不符合规定,未标出整机消耗功率。⑵防触电结构:主要是次级线(基本绝缘)固定不合理,使其紧靠220V的带电元件;另外还有机内电源线外绝缘层剥线太长,以至于开关至保险丝之间的电线只有基本绝缘,不符合双层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要求;有些产品电源线接线端无固定措施,如果电源线脱落,会使触及部件带电,会威胁到使用者人身安全。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:原因一是功能接地端(次级)与220V带电端(初级)间的电气间隙<6mm,达不到标准规定的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≥6mm的要求;其二是开关线路板的布线在不同电位之间距离仅有2.4mm,小于标准规定最小距离为3mm的规定,当产品的电气间隙过于接近,容易造成短路或飞弧现象,存在安全隐患。⑷增益限制的有效频率范围:原因包括有产品电路设计、生产过程调试、元器件本身质量问题及机内整体布线等方面不合理所造成的。
(二)非酒精饮料:主要不合格项目有可溶性固形物、糖精钠及酸值和过氧化值四个指标。原因是:⑴有些企业超量使用糖精钠,以糖精钠代替白砂糖,引起糖精钠超标。⑵可溶性固形物达不到要求,致使口感和营养价值下降。⑶酸值、过氧化值是衡量饮料质量的重要指标,选用的原料不新鲜、变质、氧化导致酸价、过氧化值超标。
另外,新的产品标准的要求比原标准严格,一些企业尚未能按照新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。
(三)服装:本季度抽查186批次产品,合格122批次,抽查合格率为65.6%,存在的质量问题仍是标志和包装的问题;对于纺织品,产品的标识是很重要的指标,国家有明确的强制标准GB
5296.4-1998《消费品使用说明
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》,但部分企业对此缺乏必要的认识,造成:⑴部分产品没有注明执行标准。⑵有的产品标注的产品标准不适用。⑶有的产品没有注明具体成份含量和质量等级,有个别产品标注的成份没有中文名称。⑷有的产品洗涤说明符号不正确,起不到使用说明的作用。
(四)家具:抽查93家企业生产的家具产品108批次,有20批次产品不合格,其质量问题是:⑴甲醛释放量超标:反映在胶粘剂工艺配方不合理和涂胶量过高两个方面。由于甲醛在常温下是无色气体,有特殊气味,能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道,人过量吸入会失去知觉,长时间暴露于甲醛浓度较高的空气中还可诱发严重的疾病。而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多采用甲醛系列胶粘剂作为其粘结剂,较多发生甲醛超标的现象。⑵原材料:多出现在软体家具上,如床垫的面料、铺垫料、复合面料上的泡沫塑料;反映出有部份企业选用了廉价劣质原料,甚至选用一些垃圾、工业废料、医用废弃棉纱。
(五)鞋类:共抽查178家企业生产的产品227批次,合格203批次,合格率为89.6%,主要质量问题有:⑴鞋的包装和每双鞋上没有标明制造厂名、厂址,个别厂名、厂址标识不规范,甚至有冒用他人的厂名、厂址及商标的情况。⑵没有标注统一鞋号。⑶鞋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低,有的甚至为零,短期使用就会出现断裂。⑷勾心抗弯刚度较低,强度差,会造成鞋跟口断裂,无法穿着。
三、处理措施
针对第2季度定期监督抽查的情况,我局对抽查一般不合格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,并督促企业认真整改,限期复检;对严重不合格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进行查处。
对于第2季度产品质量下降较大的行业,我局将加大查处和后处理力度,促进这些行业的产品质量得到提高。
|